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誌公禪師頌:
放生合天心、放生順佛令
放生觀音慈、放生普賢行
放生無憂惱、放生少疾病
放生嗣胤昌、放生官祿盛
放生免三災、放生家門慶
殺生與放生、果報如明鏡
在古代,動物被補捉回來是要殺來吃的,因此才有這段話。但時空轉移到了現代,動物的功能不再像古代以食用為主,外來的物種也越來越多,是否應該思考宗教道義是否適用於現行的社會?
記得以前曾看過2次都佛教徒辦的放生法會,一次是在魚港,一次是在水族館,先來說說魚港的結果好了,魚被像垃圾般一簍一簍往海裡倒,有養過魚的就知道,魚能夠這樣入水嗎?健康的魚都不行了何況是已經虛弱待宰的魚,結果就是被傾倒的地方浮了一堆魚屍體,放生的人咧?滿心歡喜的認為自己做好事屁股拍拍就走了。在水族館遇到的情況更好笑了,兩個和尚走進店裡看著一缸一缸魚猛點要全包,店家開使算錢時,其中一個就開口說,價錢你看著辦,這些是要放生用的,我們是在做善事,當中不但有小型燈科還有食肉性的慈雕科,大家來思考一個問題,把它們放到同一個河川、湖泊或是臭水溝會發生什麼事,另外會對水中的原生物種造成什麼違害?再者,做善事是自發性的吧?怎麼會用那種語帶威脅和詛咒的口吻?這是宗教所禪頌的道理嗎?
很多教徒的錯誤觀念,認為真布施不怕假和尚,簡單說就是花錢買公德,但是難到只有放生這個形式才做的了公德嗎?究竟是花錢買公德還是買罪孽...?希望宗教團體能重新省思這個問題,做公德的方式很多,但放生決對只有造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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