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新聞網 記者劉峻谷/台北報導】

台北縣蘆洲市一名年輕人收到陸軍臨時召集令卻沒報到,被移送法辦。檢察官開庭偵查時,他講出一連串「衰事」——所有事故的開端,是因為他在召集的前一天結了婚。

去年六月十七日,廿五歲的杜正國收到陸軍臨時召集令,命他三天後、也就同月廿日下午四點到桃園中壢市龍崗營區報到。他屆時未到營區報到,台北市後備司令部將他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。

士林地檢署開庭偵查時他喊冤說,他去年六月十九日報到的前一天結婚,當晚他不僅喝了酒,賓客又鬧洞房到很晚,令他身心俱疲;次日下午趕著出門要到桃園參加點召,不慎在樓梯間摔倒頭部受傷,由新婚妻子和鄰居送到附近的佑民醫院急救,醫師診斷有腦震盪現象,要他住院觀察。

杜正國說,他聯絡龍崗營區陳中尉,陳要他轉到軍醫院就診,持軍醫院診斷書才能辦理延召或請假。他勉強到台北市汀州路三軍總醫院掛號,但等待就診的人太多,陳中尉又一直催他到營區報到,他只好騎機車到台北火車站欲搭火車去桃園。

他說,才抵達台北火車站被中正一分局警員攔檢,以他騎贓車為由帶回派出所偵辦。他向警員解釋,機車數月前報失竊,後來又尋回,只是忘了銷案。警方查明他的確是車主,做完筆錄才放他離開;那時已是次日凌晨一點許,他因此趕不上臨時召集,絕非無故逃避部隊召集。

檢察官初聽杜正國的喊冤後認為太離譜,不相信他真那麼倒楣,而且他已有一次未赴點召被移送法辦的紀錄,後來查明那次因病就醫而獲不起訴處分,因此針對他的說法逐項查證。

檢察官向佑民醫院、中正一分局查證。醫院證實,杜正國當天頭部受創、右膝挫傷就醫,頭昏暈眩有腦震盪現象。警員作證,當天下午攔檢時杜的手腳包著繃帶,後來查明他是車主釋放時已是次日凌晨。

檢察官據此採信杜的說法,認為他並非故意逃避臨時召集,再予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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